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华东师范大学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华师委[2019]5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统战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统战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1.深刻认识统战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战略方针和政治优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必须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认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重要意义。

2.深刻认识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党外知识分子集聚地,汇集着各方面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源头和基地,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3.充分认识加强统战工作对于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意义。我校具有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统一战线成员数量多、层次高、影响大,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统战工作,把广大统战成员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对象和主要任务

4.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汇聚力量,团结广大统一战线人士为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5.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对象: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和侨眷等。学校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其中的党外代表人士。

6.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党外人士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为学校事业和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加快选拔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安排和推荐工作,为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完善机制、创新思路,努力构建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院系党组织落实落细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7.按照新时代“四新”“三好”新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制度,支持和尊重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巩固政治共识、强化思想引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新时代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注重质量、保持特色、体现代表性的原则,把握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紧扣大局履职、发挥整体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党派事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8.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发挥党委统战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无党派人士登记认定等工作。定期梳理党外优秀人士,加大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的选拔培养力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发挥好无党派人士蓄水池作用。完善联系无党派人士机制,发挥好高知联作用,以多种形式做好他们的思想引导和培训工作,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9.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双月座谈会、专题协商会、调研活动、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队伍建设、文化传承创新等学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就有关重大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决策举措、建设项目等建言献策,就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等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和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优势特长,为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

四、深化我校党外知识分子和留学人员工作

10.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我校党外知识分子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力量。切实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工作,把他们最广泛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重点做好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尤其是学校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担任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优秀人才。

11.着力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留学归国人员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力量,也是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按照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留学归国人员统一战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欧美同学会、侨联、留联会等团体的作用,继续推进在留学归国人员比较集中或专业相近的学院建立学院一级的团体,为留学归国人员搭建学习、交流和建言平台,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国情校情、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尽快融入新环境,取得新发展。积极培养和举荐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努力造就一支专业造诣深、年富力强、国内外知名度高、影响广泛的留学人员代表人士队伍。

五、扎实推进学校民族和宗教工作

12.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指导方针,增强各族师生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活动,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强化“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管理办法。

13.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对高校师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宗教常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宗教观,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积极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六、积极开展港澳台侨以及海外统战工作

14.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中央关于港澳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加强与港澳大学的合作交流,推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的发展。关心我校港澳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完善培养和管理体制。加强港澳学生的国情教育,增强他们对祖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15.深化对台合作交流。认真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拓展与台湾高校的学术和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互动和两岸学生交流;加强与我校台胞、台属的联系,为他们学习、生活和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对在校台湾学生的国情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学生交流。

16.积极推进侨务工作。围绕“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我校华侨、归侨和侨眷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祖国统一大业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贡献聪明才智;整合海外统战工作资源,发挥侨联、欧美同学会、留联会在拓展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中的作用。

七、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7. 完善机制,加强党外优秀人才的选拔。将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增强工作的战略性;强化人才储备,做好“留”“荐”“劝”的工作,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多渠道发现优秀人才,进一步健全人才推荐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建立组织、统战、人事及院系党组织联动机制,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标准,发现、选拔和培养优秀党外人才,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分类培养,实行动态管理。

18. 多措并举,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将加强思想建设、增进政治共识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及上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资源,重点对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班子新成员、表现突出的后备中青年骨干、新加入民主党派的优秀成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注重多岗位实践锻炼,统筹做好党外干部挂职和轮岗交流工作。充分利用浦东、宝山、金山、司法系统等党外人士实践基地优势,积极选派党外中青年干部参加挂职锻炼;逐步建立和完善组织部、统战部与院系党组织共同关心、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考察调研、社会服务等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升认识、增强才干。统战部要对骨干代表人士做好考核考察,加强日常了解。

19.积极创造条件,加大优秀党外代表人士的任用力度。加强组织与统战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完善组织部和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在涉及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及时沟通,通过拓宽视野、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加大发现培养与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适应学校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党外干部队伍。学校各级干部及其后备队伍中党外代表人士应保持一定的比例。积极举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等。积极向上级组织和统战部门推荐和输送党外领导干部。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学校大统战工作格局

20.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统一领导。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和推进重大工作。学校党委每届任期内召开全校统战工作会议至少2次,党委常委会每年就统战工作开展专题研究至少2次。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学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国际交流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团委、国际教育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院系党组织落实落细的统一战线工作体系、工作机制,提升统战工作合力。将统战工作纳入院系党组织主体责任,作为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校内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加强统一战线理论的教育培训,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积极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重视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21.充分发挥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要在校党委领导下,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推进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组织和统战群众团体,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团结、服务、引导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安排工作。

22.落实落细学部、院系党组织统战工作职责。学部、院系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分工,学部、院系党组织要明确一位党员班子成员分管统战工作,同时设立统战委员、统战员(干事)协助做好工作。支持党派基层组织的发展和党派干部的培养,协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吸收新成员的考察和有关协调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积极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关于学部、院系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积极与党外人士沟通,凝聚思想共识。关注党外人士的成长,及时发现其中的优秀成员,着力加以培养和锻炼。积极创造条件,从场所、时间及活动经费等方面支持党外人士开展活动。

23.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相关学科优势,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整合相关研究力量,创建统战理论智库,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形成高校统战理论研究品牌。在积极鼓励理论创新的同时,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等领域的研究、教学和讲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24.建设一支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统战部门干部选配。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统战干部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战干部队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 1230